邵阳市洞口县地处湘中,社情民情多元。为适应新时期矛盾纠纷化解需求,洞口县司法局自2021年起创新推行“背包式人民调解工作法”,倡导调解员“背起背包、沉到一线”,变“坐堂问案”为“上门服务”,让调解工作沾满“泥土香”。各级调解员在实践中迅速成长为化解民间纠纷的“行家里手”。2022年至2025年,洞口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累计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898起,调解成功率高达99.48%,全县连续多年未发生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当或不及时引发的“民转刑”“民转治”案件。这些亮眼数据的背后,离不开洞口县“五要五不要”调解模式。
在洞口县人民调解队伍中,一位老调解员的事迹尤为动人,经验尤为宝贵。黄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谢扬标,曾荣获7次全国表彰、5次省级表彰,即便退休后,仍怀着对调解工作的赤诚与热爱,被返聘岗位,续写担当。他坚持换位思考、耐心倾听,融合情理法等调解理念,在基层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近期,黄桥镇安乐村村民周某与袁某因使用了二十多年的相邻过往路基通行土地纠纷爆发激烈冲突,过程中有近百人参与,双方剑拔弩张,群体性械斗流血事件一触即发。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发挥“五要五不要”核心精神,经过前后六轮耐心细致的调解,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签订了情理法兼顾的调解协议。洞口县司法局敏锐捕捉典型,组织力量对谢扬标等优秀调解员的成功经验进行系统梳理和深度提炼,将“背包精神”与调解实战中的核心要诀深度融合,最终总结形成了既接地气又极具操作性的“五要五不要”调解模式。这套调解模式,看似朴素简单,实则是群众路线与法治思维这两大法宝在调解实践中碰撞形成的宝贵结晶。
“五要”定标尺,构建规范调解“主框架”。一要耐心细听。“先让当事人把话说完,哪怕重复了十遍。”这是调解员应有的共识,耐心倾听表达了尊重,更是情绪“减压阀”,能使后续沟通打开心门。二要换位思考。 引导当事人多思考“假如你是他会如何”,通过宣讲“W与M”、“6与9”等因角度不同而看法迥异的道理,促进相互理解,在各类纠纷中寻找“最大公约数”。三要及时调查。 坚持“兼听则明”,通过实地走访、多方查证,用事实证据说话,避免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僵局,夯实调解工作根基。四要兼顾“情理法”。 调解不是简单的“和稀泥”,要遵循“先情、后理、再法”的节奏,用情缓和气氛,用理分析利弊,依法明确底线,再提出公平可行的调解方案。五要规范收集整理归档。 规范是公信的保障,要重视调解材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申请书、调查记录、调解记录、调解协议等齐全完备、及时归档,确保调解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五不要”划红线,筑牢优质调解“防火墙”。不要打断倾诉。 切忌“听一方之言即断是非”,避免引发“拉偏架”的误解,始终保持中立,全面调查后再作判断。不要使用刺激性语言。 禁用“无理取闹”“胡搅蛮缠”等贬义词汇,多用平和、通俗的语言,把道理讲到群众心坎里,避免激化矛盾。不要拖延或推诿。 积极响应群众诉求,简单纠纷即时调解,复杂纠纷稳控局面、协同处置、跟进解释,杜绝“甩手掌柜”式作风,防止小事拖大。不要忽视后续回访。 达成协议不是终点,应在协议达成后5天内进行回访,跟踪履行情况,巩固调解成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不要丢失、乱转借材料卷宗。 严格管理调解材料和卷宗,落实“一案一卷”,规范保管期限。
“五要五不要”调解工作法的生命力,在于其深刻把握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规律与本质。它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无论是耐心倾听还是换位思考,其核心都是对当事人的充分尊重和理解,通过有温度的调解传递法治的关怀。它融合了“情、理、法”的治理智慧。 不机械套用法条,也不空谈感情,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合乎情理的最佳解决方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它贯彻了“抓前端、治未病”的枫桥理念。 通过及时介入、规范流程、跟踪回访,将大量风险隐患化解在早、处置在小,筑牢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它推动了调解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将行之有效的个体经验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工作流程,提升整体调解队伍的素能和公信力。
从“背包”走村入户的务实作风,到“五要五不要”的这套来自基层、用于基层的“黄金调解法则”,不仅是技术方法,更是工作哲学。它让人民调解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焕发出更加耀眼的光芒,为建设和美乡村、促进社会长治久安贡献源源不断的“洞口智慧”与“调解力量”。
供稿:邵阳市司法局
编辑:美伢
二审:吴雯倩
三审:邓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