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湖南四家5A级景区门票调整

2025-08-26 阅读数 42479

8月25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先后发布了关于滴水洞景区、炎帝陵景区、南岳大庙、天门山景区门票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如下: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滴水洞景区门票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2025〕476号

湖南省韶山管理局: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湖南省定价目录》和《湖南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4〕165号)等有关规定,根据滴水洞景区成本监审和实际运营情况,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滴水洞景区门票政府指导价为40元/人次(含资源有偿使用费,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和景区管理单位协商确定)。

二、门票对特定人群实行优惠:景区对14周岁(不含14周岁)以下的儿童、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凭有效证件实行门票免票优惠,鼓励对退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实行票价减免优惠;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宗教教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是同一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景区前往宗教活动场所免收门票。对14周岁(含14周岁)~18周岁(不含18周岁)未成年人、60周岁(含60周岁)~65周岁(不含65周岁)的老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优惠。法律法规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鼓励景区扩大门票价格优惠范围。

三、景区不得在出售门票的同时代收保险费,应向自愿购买保险的游客设立单独收费窗口。

四、景区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以及优惠范围,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5年。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7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炎帝陵景区门票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2025〕533号

株洲市发展改革委: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湖南省定价目录》和《湖南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4〕165号)等有关规定,根据炎帝陵景区成本监审和实际运营情况,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炎帝陵景区门票政府指导价为62元/人次。

二、门票对特定人群实行优惠:景区对14周岁(不含14周岁)以下的儿童、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凭有效证件实行门票免票优惠,鼓励对退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实行票价减免优惠;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宗教教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是同一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景区前往宗教活动场所免收门票。对14周岁(含14周岁)~18周岁(不含18周岁)未成年人、60周岁(含60周岁)~65周岁(不含65周岁)的老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优惠。法律法规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鼓励景区扩大门票价格优惠范围。

三、景区不得在出售门票的同时代收保险费,应向自愿购买保险的游客设立单独收费窗口。

四、景区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以及优惠范围,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25年8月8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5年。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8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南岳大庙门票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2025〕524号

衡阳市发展改革委: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湖南省定价目录》和《湖南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4〕165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南岳大庙成本调查和实际运营情况,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南岳大庙淡旺季门票价格,实行统一的门票价格,政府指导价核定为58元/人次。

二、门票对特定人群实行优惠:景区对14周岁(不含14周岁)以下的儿童、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凭有效证件实行门票免票优惠,鼓励对退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实行票价减免优惠;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宗教教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是同一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景区前往宗教活动场所免收门票。对14周岁(含14周岁)~18周岁(不含18周岁)未成年人、60周岁(含60周岁)~65周岁(不含65周岁)的老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优惠。法律法规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鼓励景区扩大门票价格优惠范围。

三、景区不得在出售门票的同时代收保险费,应向自愿购买保险的游客设立单独收费窗口。

四、景区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以及优惠范围,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25年8月5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5年。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4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天门山景区门票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2025〕517号

张家界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重新核定天门山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湖南省定价目录》和《湖南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4〕165号)有关规定,根据天门山景区成本测算和实际运营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门山景区门票的政府指导价调整为72元/人次(含资源有偿使用费,具体标准按照《张家界市景区(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办法》执行)。

二、门票对特定人群实行优惠:景区对14周岁(不含14周岁)以下的儿童、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凭有效证件实行门票免票优惠,鼓励对退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实行票价减免优惠;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宗教教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是同一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景区前往宗教活动场所免收门票。对14周岁(含14周岁)~18周岁(不含18周岁)未成年人、60周岁(含60周岁)~65周岁(不含65周岁)的老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优惠。法律法规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鼓励景区扩大门票价格优惠范围。

三、景区不得在出售门票的同时代收保险费,应向自愿购买保险的游客设立单独收费窗口。

四、景区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以及优惠范围,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5年。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日






来源:湖南日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编辑:喜之郎

二审:唐天喜

三审:邓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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