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新法丨湖南构建妇女权益“安全网”

2025-08-01 阅读数 7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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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欧阳婷 刘浩 吴小兵 陈珂偲 实习生 金盾 蒋世莹)“当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时,第一通电话应该打给谁?”《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给出答案:打给“首接部门”,剩下的交给家暴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机制。8月1日上午,在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妇联副主席张忆寒详细介绍了该办法在权益救济上作的新规,以及未来将如何全力推动《实施办法》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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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部门联动。《实施办法》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妇联建立反家暴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机制,首接部门要做好案件受理、转接和跟进工作,县级以上妇联可以督促家庭暴力重大案件协同处置。

畅通救济渠道。《实施办法》规定遭受家暴或面临家暴危险的妇女及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公安机关和村(居)委会协助执行。

强化维权支持。《实施办法》明确遭受虐待、遗弃或家暴的妇女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因遭受人身伤害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困难妇女,法院、检察院可以先行救助,再行补办手续;检察院对符合法定条件且诉讼能力较弱的妇女可以支持起诉,切实让弱势妇女维权“有门有路有人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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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忆寒表示,未来,省妇联将236个平台同频共振、12338热线一键直达、专家智库随时在线。为维护妇女权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一条链普法、一张网服务、一盘棋联动”硬核举措,确保让三湘姐妹遇事“有地说理、有人撑腰”,让法治阳光温暖每一位三湘姐妹,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南贡献巾帼力量。

让普法宣传深入人心。创新线上普法形式,整合主流媒体和全省妇联系统236个新媒体平台,通过专家访谈、以案说法、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开展“湘妹子普法”活动,组织法律专家、“法律明白人”深入乡村、社区、家庭等场域开展针对性普法教育,把《实施办法》送到田间地头、社区广场和每个家庭。实施分级分类培训,针对各级妇联干部、维权工作者等不同群体,开展《实施办法》专题培训,通过条文解读、案例研讨等方式提升维权服务能力。

把维权服务送到身边。强化阵地建设,升级全省12338维权服务中心功能,为权益遭受侵害的妇女提供信访接待、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矛盾调处等“一站式”综合服务。精准关爱帮扶,开展对低收入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群体的关爱行动,为她们提供精准帮扶,让维权服务更贴心、更高效。参与源头治理,持续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拓展家庭教育指导;主动发现、报告侵权隐患和线索,推动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将协同联动落到实处。深化重点领域协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与公安、人社、卫健、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在反家暴联动处置、就业性别歧视整治、妇女健康服务、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等重点领域深化合作,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强化检查监督,配合人大执法检查、政协民主监督,联系妇联系统代表委员,及时反映法律执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实施办法》有效实施。整合社会力量,联动一批法律专家组建“湘女维权智库”提供专业支持,引导一批社会组织参与维权服务,发展一支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推动妇女权益保障融入基层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编辑:陈雪炎

二审:唐天喜

三审:邓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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