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新法丨女骑手、女主播权益有保障!湖南立法保护新就业形态女性

2025-08-01 阅读数 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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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欧阳婷 刘浩 吴小兵 陈珂偲 实习生 金盾 蒋世莹)为切实保障广大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新修订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聚焦女性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从制度设计上作出了一系列针对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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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版《实施办法》既立足当前妇女就业面临的现实挑战,又着眼长远发展需求,尤其强化对新就业形态女性的权益保障,通过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全面提升妇女权益保障水平。8月1日上午,在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华学健介绍了本次修订的三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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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特殊时期劳动保护的刚性约束。明确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依法享受特殊保护,对孕期或哺乳期不适应原岗位的女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岗位或改善工作条件。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工资待遇、限制晋职晋级,或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特别禁止以降低待遇、单方面调岗等方式迫使女职工辞职,从源头上遏制变相侵害权益的行为。

突出对新就业形态女性的权益保障。针对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的现状,专门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制定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抽成报酬、工作时间、奖惩等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时,应当充分考虑女性从业人员的生理特点,听取妇女组织和女性从业人员的意见建议。这一规定填补了新就业群体中女性权益保障的制度空白,为外卖女骑手、电商女主播等群体的特殊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构建全周期就业支持体系。明确政府和人社部门有责任为妇女提供职业教育、创业和实用技能等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产后返岗、失业、残疾、农村留守等妇女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鼓励用人单位对女职工开展上岗、在岗、转岗、返岗培训,强化有利于女性人才发展的措施,通过“培训-就业-发展”的全链条保障,打破女性职业发展的“玻璃天花板”。


编辑:陈雪炎

二审:唐天喜

三审:邓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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