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校长被免职

2025-07-16 阅读数 56973

7月15日,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上江圩镇中学校长何春红、副校长何永雄等人因违规吃喝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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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称,5月17日,上江圩镇中学组织学校教师前往某家庭农场开展工会团建活动。活动期间,何春红、何永雄与部分教师违规饮酒,工会主席陈杰作为工会团建活动负责人,未对违规饮酒行为予以制止,导致该问题多次引发网络舆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7月,何春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校长、党支部书记职务;何永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杰受到警告处分;其他违规参与饮酒的教师均受到相应组织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月,有多位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对上江圩镇中学组织的团建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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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江永县教育局答复称,该活动目的在于增强教师之间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缓解教师工作压力。该校教师家属付费一同参与工会活动有助于活跃气氛,有利于家庭和睦。

答复还提到,工会活动中何春红、何永雄作为校领导参与饮酒,虽然餐后私人现金结算了消费,但违反了党的纪律行为,县教育局将按程序对相关人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江永县教育局表示,下一步,县教育局将持续督促上江圩镇中学加强教职工纪律管理,同时强化全县教师集体活动指导,要求全县各学校(幼儿园)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提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风气。



来源:今日女报/凤网综合自江永县纪委监委、长安街知事、永明清风、红网等

编辑:陈雪炎

二审:唐天喜

三审:邓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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