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2岁男童经抢救无效死亡!官方回应

2024-11-26 阅读数 18403

11月23日,广西玉林某小区地下车库,一汽车撞倒儿童的视频引关注。监控显示,一儿童玩耍平衡车时一辆汽车驶来将其撞倒碾压。25日,记者从玉林市官方人士处获悉,事发后儿童已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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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图

玉林市官方人士告诉记者,儿童当时所处位置系司机视线盲区,事发后小区居民将儿童送医院抢救。上述官方人士表示 ,事发时两名儿童独自在地下车库玩耍,遇难儿童2岁左右。目前,交警部门已介入,相关部门已督促小区物业加强管理。

谁来负责?律师解读

在相关报道的评论区中,网友的痛心溢于言表。

“现在地库遛娃遛狗的越来越多了,真的不理解为啥要在地库遛,空气又不好车又多”

“2岁,没大人看着,车库玩耍吗?”

“这种地方的视觉盲角太多了,地下停车场不是游乐园”……

那么,谁该为孩子的离世负起法律责任?记者就此采访了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松涛。

陈松涛表示,监护人、肇事司机、小区物业是事件的相关责任方。在这起事件中,监护人是存在主要责任的,“2岁的儿童属于未成年人,家长应该做好监管,这么小的孩子基本上不应该脱离视线。尤其是让孩子在地下车库玩耍,这本身就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至于肇事司机的责任,则要考虑是否存在超速以及是否存在视线盲区。陈松涛指出,地下车库通常都有限速,如限速每小时5公里,“如果司机超速了,肯定就存在责任。”

另外,物业方对小区负有管理服务的职责,小孩在地下车库玩耍遭遇事故,物业是否担责应该考察物业方有没有做到劝阻、引导以及告知监护人。“比如地下车库是否有明显的限速标识和相关的安全标识,对玩耍的小孩是否进行及时的劝阻、引导,及时告知家长看好孩子等。”

陈松涛认为,综合来看,在这起事件中,孩子的监护人存在监护不当的主要过错,司机和物业还要按照情形确定是否需承担相关责任及进行赔偿。如果司机和物业经查明后不存在过错,那么监护人将对此负全责。

近年来,儿童、青少年在地下车库等公共区域遭遇汽车碾压的事故并不少见。对此,陈松涛指出,家长作为监护人首先需要承担相应的安全保护义务,看顾好孩子,做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司机和物业则需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保障行人安全。来源:综合自新京报、潮新闻、新闻晨报


编辑:喜之郎

二审:吴雯倩

三审:陈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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