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有网友发布了有关演员杨紫相关内容,并登上了文娱热搜第一。
杨紫方律师回应,此前已经收到一微博用户侵犯杨紫名誉权的一审判决结果,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而针对该用户今日再次发布涉嫌侮辱诽谤的不实信息,杨紫方已完成取证,并将采取法律行动。
@宇明律师:
针对杨紫诉微博用户“mnw_mnw”(UID:5192722181)一案,日前我们收到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并判决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法律责任。
一审判决作出后,我们注意到该侵权人于今日再次发布涉嫌侮辱诽谤的不实信息,就此我们已完成取证,并将采取法律行动,针对新的侵权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将持续关注网络动态,互联网非法外之地,网络用户在享受互联网便利的同时,应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切勿发表不当言论,否则将因违法行为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杨紫,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1992年11月6日出生于北京市,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2010级表演系本科班;2002年,因出演古装历史情感剧《孝庄秘史》开始崭露头角;2004年,凭借青春校园喜剧片《女生日记》提名第12届中国电影童牛奖优秀儿童演员奖;随后,因主演情景喜剧《家有儿女》的夏雪被观众熟知。
来源:今日女报/凤网综合自大象新闻、@宇明律师 新浪娱乐、当事人微博等
编辑:陈雪炎
二审:吴雯倩
三审:陈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