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打闹惹纠纷 老翁求助得化解

2018-12-20 阅读数 344230

湖南省司法厅 我的调解日记 人民调解员 李相和

编者按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系列会改精神,湖南省司法厅在全省广大人民调解员中开展了“我的调解日记”主题征文活动。本报特开辟“我的调解日记”专栏,定期推出,以展示新时代人民调解员的新风采、新面貌。今天我们讲述的是李相和的精彩调解故事。

文/李相和

“咚、咚、咚”,今年年初的一天中午,我刚在办公室沙发上躺下准备小憩一会儿,门外就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打开门,一位年近七旬、愁容满面的老人佝偻着背站在门口。他一见我就迫不及待地上前一把紧紧抓住我的手,急切地问道:“你是清溪司法所长吗?我要找司法所长……”

原来,老人是厚罗村村民,姓苏。两个月前,在如意小学就读的孙子苏兵(化名),下课时间在教室玩耍时被同学周伟(化名)撞倒在地,导致左耳严重受伤。虽经医院治疗伤已痊愈,但肇事方周伟家人对应该承担的医疗费一直逃避责任,这让家境贫寒的苏家不得不四处借债。赔偿事宜一直得不到妥善处理,两家之间的纠纷影响到了苏兵,孩子对上学也产生了抵触情绪。

“这件事要再处理不好,我就上北京告他们!”谈到周家的推诿与逃避,老人家一脸愤怒地说。在此之前,他已经找过周家多次,但他们不是避而不见就是声称没钱,这让原本想和气协商的老人也来了脾气,直说要是镇上再调解不好,他就要进京告状。

听到这里,我明白这事要处理不好,很可能造成一起进京上访案件。不过,老人现在也只是在气头上,先做好他的思想工作情况就会有所缓解。于是,我劝慰老人先回家,相信我们一定会为他协调解决。

送走老人后,我顿时睡意全无,立即叫上老调解员老李与我一同驱车前往如意小学了解相关情况。如意小学的苏校长坦言,这件事学校已协调过多次,双方本已商定好赔偿金额,甚至协议书都已拟好,可就在签字当日,周伟的家长突然说赔偿金额太高,拒绝来校签字。此后就一直避而不见,导致这事过去了两个月仍然没有协调好。

老李建议,当务之急是弄清周家拒绝签字的原因,再找突破口。我决定请苏校长当即带我们去周强家。

当时恰好周强的父母都在家。谈及突然变卦的原因,周伟家表示,在签字前,他们找到熟悉的医生咨询,医生告诉他们说这种伤害医疗费根本不需要一万。他们怀疑苏家狮子大开口。“完全把我们当牛宰,既然谈不拢,那就拖着咯,我们反正不着急。”没想到周家耍起了赖皮。

“难道今天调解无望了?”我心里咯噔一下。担任所长近半年来,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愁眉之际,正巧周伟放学回家了。他一见到苏校长和我们,立马躲了起来。看到这个孩子我忽然心生一计,先转移话题,和周伟父母拉起了家常:“以后想让孩子学什么专业呀?”

聊到孩子,周伟父母的脸色瞬间缓和了许多,“我也不要求他大富大贵,只要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就好了”。

我接过话来:“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孩子的责任感、有担当这方面都是父母的言传身教,如果你们一直拖着不解决这件事,你们觉得会对他产生什么影响?”听到这里,周强父母都沉默了。

“我也听班主任反映说你家周伟最近变得孤独了,下课后也是一个人趴在桌子上,不愿和其他同学接触。以前他经常跟苏兵一块玩,现在俩人连话都不说了。”苏校长补充道。

“如果苏家医疗费确实花了近万,而且有票据为证,你们是否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我见机转回话题。

“其实我们也不是耍无赖,只是听别人说,医疗费根本花不了那么多,只要我们拖着点,这事也许就发生变化了,从没考虑过孩子的感受。如果苏家的医疗费在合理范围内,我们还是会承担。”周伟父母终于表了态。

原来症结是周家觉得苏家要价太高,只要证明苏家要的赔偿金额在合理范围内,那这件事就迎刃而解了。我立即打电话询问苏家医疗费具体数额,票证是否都已保留。苏家电话里回复医疗费总计7348元,而且都有发票为证。

打铁要趁热,我立即安排村干部把苏家老爷子接到周家来,并嘱咐要老人带上医疗发票、诊断凭证等,就在周家现场召开调解会。因为前期已基本沟通,在周强父母对医疗凭证确认无异议的情况下,同意按照我的提议一共赔付苏兵9000元并当场支付到位,拖延近两个月的赔偿纠纷终于妥善解决。

在回司法所的路上,我算了算这正是我担任司法所所长的第180天,我调解的矛盾纠纷已有百余起。这些形形色色的纠纷案件,也许仅仅因为当事人爱钻牛角尖,或是双方沟通不顺畅,导致久拖不决甚至矛盾升级。如何在调解过程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握好调解方法,这里面还大有学问呀。

★人民调解员风采★

湖南省司法厅 我的调解日记 人民调解员 李相和

李相和,现任韶山市清溪镇调解委员会主任,韶山市司法局清溪司法所所长。从事调解工作2年来,共计调解矛盾纠纷案件264起。曾获得“2013年度韶山市人民政府嘉奖”、2015年度韶山市人民政府嘉奖”,被授予“2017年度韶山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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