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鬼”引发两起悲剧 七天调解化干戈

2018-12-06 阅读数 96520    赞 3

湖南省司法厅 我的调解日记 人民调解员 张安民

编者按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系列会改精神,湖南省司法厅在全省广大人民调解员中开展了“我的调解日记”主题征文活动。本报特开辟“我的调解日记”专栏,定期推出,以展示新时代人民调解员的新风采、新面貌。今天我们讲述的是张安民的精彩调解故事。

“治鬼”引发两起悲剧,七天调解化干戈

文/张安民

这次的调解故事要从一次离奇的死亡事件讲起。

村民刘壮(化名)今年48岁,本是一名身体强健、性格开朗、吃苦耐劳的中年汉子。可从今年年初以来,不知何故突然就变得沉默寡言起来。他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和人交流,即使偶尔说一两句话,也是胡言乱语。

刘壮的妻子王春花(化名)凭自己感觉,怀疑丈夫可能是“鬼”附身了。她赶忙把这事告诉给了姐姐王春丽(化名)。王春丽给她出主意说,她们村有一个叫邹顺(化名)的女人“治鬼”很在行,治好了很多人,不妨去找她试试。

王春花一听到这个消息非常振奋,当下就委托姐姐请邹顺来家里“治鬼”。

第二天,邹顺就带着一箱“治鬼”的行头来到了刘壮家。

邹顺进屋后,先绕着房子转一圈,然后煞有其事地告诉王春花,这个屋里的确有“鬼”,而且是个很凶的“鬼”。要驱鬼,只能留她和刘壮在屋里,其他人必须全部到外面去。

王春花信以为真,立即要求其他人回避,只留下邹顺和刘壮。邹顺先用锯子现制了一个桃符,然后将自配的一碗“治鬼水”喷到了刘壮身上。

原本躺在床上的刘壮被这“治鬼水”喷了一脸,不知受了什么刺激,突然从床上翻起身,拿起邹顺锯桃符的锯子就往她脸上和手上连锯三下。被锯伤的邹顺满身是血,嚎叫着冲出门外,刘壮紧追其后也夺门而出。一直在门外等候的王春花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傻了,回过神后赶紧拨打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

随后赶到的民警和医生,立刻将邹顺送到了县人民医院救治,而刘壮却不见了踪影。

第二天一早,派出所接到邻村报警,说附近河中发现了一具浮尸。捞上岸一看,正是失踪的刘壮。

“治鬼”不成反惹大祸,一起“命案”纠纷由此而生。

事后,刘壮家属及部分邻居认为,邹顺错误的“施治”导致了刘壮投河自杀,要求邹顺进行经济赔偿,否则就要把刘壮的尸体抬到她家去。

接到这起纠纷案后,我立即组织调解员赶赴现场。人死不能复生,首要问题是尽快让刘壮入土为安。但刘壮家里经济特别困难,建房子背了一身债,还有几个小孩在上学,根本拿不出钱来办丧事。我先给村干部做工作,请他们帮助筹措5000元给死者家属作为办理丧事费用,同时找出几位德高望重的死者亲属,规劝家属尽快让死者入土为安,并告诉他们抬尸闹事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

为了防止发生抬尸闹事,几位调解员一直轮流在现场值班,并安抚家属的情绪。

这边的调解还没处理完,那边“治鬼人”邹顺也闹起了纠纷。她因伤势严重,花费了大额医疗费,又无力继续治疗,家属就将她用车子运到王春丽的家门口,要她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理由是她介绍去刘壮家“治鬼”的。

我们得知这一情况后,马上又派出另一组调解员,一边陪守邹顺,一边做她家属的工作,让他们通知在外面的亲属尽快赶回来,共同协商医疗费的问题。

第三天晚上,我主持召开邹顺一方家庭大会。所有调解员反复给邹顺家属摆事实讲道理,数次面对面、背靠背做工作,告诉他们亲人有难应该互相帮助。直到凌晨3点钟,终于使他们认识到邹顺的受伤和王春丽没有直接关系。在座的亲属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当晚凑够钱后,邹顺被送往衡阳市附一医院继续治疗。

在此基础上,我们继续做双方的工作。刘壮这边,死者为大,他家境本已贫寒,加上还有几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上学,根本无法承担医疗费用。邹顺家属于是主动放弃了对王春花的赔偿要求,自己承担了全部医疗费。

刘壮的家属起初认为邹顺系“非法行医”,必须承担刘壮的丧葬费,见此情形,逐渐认识到刘壮的死亡系自杀,况且邹顺自身也受重伤,表示不再要求赔偿,愿意将刘壮如期下葬。

至此,这起因封建迷信引起的矛盾纠纷,在我们长达七天的调解下才平息下来,但留给人们的教训十分深刻。

因为迷信,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两个家庭就这样陷入了困境。

这告诉我们“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的宣传教育活动不能留有死角,进一步加强科学普及,大力破除封建迷信的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人民调解员风采★

湖南省司法厅 我的调解日记 人民调解员 张安民

张安民,现任祁东县司法局石亭子司法所所长。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8年,调解纠纷近500起。曾获得祁东县人民政府嘉奖,多次被评为“祁东县司法局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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