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他人公司,上演“原始股”骗局 ——陈某某非法经营案

2016-05-03 阅读数 68362

刘某是国内一家以连锁模式经营的大型现代化口腔医疗机构JM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他也许万万没想到,一些别有用心的骗子会将他的公司当做道具,利用一些投资者渴望赚取暴利的心理,通过出售所谓的可以到美国上市的原始股非法敛财。

2006年底,在一次聚会上,刘某见到了法籍台湾人陈某某,陈某某一身名牌,自称是香港某投资公司董事,到北京寻找投资项目。几日后,陈某某假借到刘某公司拜访,偷走了JM集团简介和一份瑞士某银行为该公司撰写的承销计划书。

陈某某在境外生活多年,对于境外金融有一定的了解。为了避免在当今信息社会被人揭穿骗局,确保诈骗得逞,他冒用刘某名义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与北京JM集团名称相仿的公司,然后拿着虚假资料对外宣传。

陈某某首先向其朋友、某证券公司员工察某某宣称JM集团马上就要在境外上市,可以弄到部分原始股出售,购买金额有比较高的门槛,上市后升值空间很大。陈某某还让察某某作为中间人,介绍别人来销售和购买原始股,并从中抽取差价作为提成。

察某某与毕某某、樊某某在自己投入了650余万元的同时,利用自身为某证券公司营业部经纪人的身份对外非法销售该原始股,并向客户描绘JM集团在美国上市后的美好前景,表示一旦购买了这种原始股,上市后就会得到高额的回报。2007年4月至9月,非法兜售原始股涉及人民币3100余万元,非法获利1100余万元。

由于真实的JM集团确实在做上市的运作,陈某某利用真实的JM集团资料仿造虚假宣传资料,察某某通过上网查询后,没能看清真相。而且,在销售之初,陈某某就设定了很高的门槛,购买就要用美元,因为要在美国上市,而且购买原始股要有最低额度,投资少了还不卖。如此一来,好多人都认为以JM集团的实力,较高的投资门槛是合情合理的,反而对其更加深信不疑,丧失了必要的警惕性。

2007年9月20日,毕某某、樊某某到公安机关举报陈某某、察某某非法销售虚假的原始股,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陈某某、察某某,毕某某、樊某某也因参与非法销售虚假的原始股被拘传。2008年8月,陈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察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人民币642万元。毕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83万元。樊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380万元。

(摘自《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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