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开发的神话 ——广东茂名三家庄园非法集资案

2016-04-18 阅读数 276756

上世纪90年代,广东省部分地区掀起一股果园开发的热潮,由于预期收益十分诱人,吸引了全国各地众多投资者。但他们很快发现,这不过是美丽的肥皂泡。

广东绿色山河开发有限公司、广东龙汇庄园有限公司、广东民昌果业有限公司是广东省化州市的民营企业,从1997年上半年起,三家企业以合作开发化州当地的山地为名,先向农民承包山地进行整体开发,然后以五亩为一个单元对外进行售卖,约定果园产生效益后开发商得利20%,集资者得利80%。他们以共同经营果园的名义,先后在北京、上海、浙江、福建等地进行招商活动,有的还在当地设立了分公司,采取向出资人出具股东权益证方式,承诺定期收益,吸引了大批投资者。

截止2003年底,共签订合作开发果园合同8600余份,开发果园44000余亩,集纳人民币4.5亿余元,其中境内集资3.2亿元,境外集资折合人民币1.3亿元,涉案人数5200多人。

由于监督管理机制的缺失,开发商随意挥霍和恶意转移集纳到的资金,加上荔枝、龙眼等水果价格大幅下跌,开发商未能按约定履行合同中的收益责任,造成集资者利益受损。

2003年7月,化州市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假注册资本和集资诈骗对三家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立案侦查。从2004年起,在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债权债务清理清退等善后工作基本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三家庄园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责任人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案的有关政府官员也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

(摘自《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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