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照扣满12分依然上路 出人命保险不理赔

2015-12-07 阅读数 137880

陈某因驾驶证被扣满12分后仍违法驾车致人死亡,保险公司支付受害人家属11万元交强险理赔款后,向陈某追偿,获法院一审支持。日前,上海一中院二审驳回陈某上诉。

2014年2月14日,陈某在驾驶证扣满12分后的情况下仍驾车上路,不慎与步行的赵某发生碰撞,并致其当场死亡。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1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陈某的驾驶证在发生交通事故前已记满12分,因此他驾驶投保车辆并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为,属于违法、违约行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履行赔偿义务后,可向陈某追偿。

陈某不服,上诉至市一中院,称自己的驾驶证并未被交警部门吊销,故不属于无证驾驶情形。一中院审理认为,陈某的驾驶证虽未被交警部门扣留或吊销,但记分已满12分,故驾驶资格处于应当被依法扣留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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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琼珂 刘皓 来源:解放日报 发表日期:20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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