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践行四自精神,共建美丽湖南

2014-12-16 阅读数 409527

湖南省第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 妇代会

12月15日,湖南省第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在长沙隆重开幕。

岁末年初,喜逢盛会。12月15日,湖南省第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在长沙隆重开幕,630名妇女代表齐聚长沙,共商我省妇女事业发展大计。

本次大会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湖南妇女运动和妇女工作的发展历程,明确了今后五年妇女事业的发展目标以及三湘妇女的时代使命,并向全省各族各界妇女发出了响亮号召:践行“四自”精神,共建美丽湖南。

这一号召的发出,对于团结动员全省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四化两型”建设,努力实现自身进步与发展,谱写中国梦的湖南篇章以及推动全社会进一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如何解读这一号召,我们先从两个关键词说起——践行、共建。

1983年9月2日,在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康克清同志在题为《奋发自强,开创妇女运动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中说:“我们要‘自尊、自爱、自重、自强’,勇敢地捍卫法律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这是全国妇联第一次提出“四自”。1988年9月1日,中国妇女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再次发出号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做新时代的新女性”,对“四自”内容进行了修改和系统阐述,并写进了全国妇联《章程》。从此,“四自”精神得到了全国广大妇女的热情响应。岁月流转,时事变迁,这一号召早已深入人心,成为中国女性自我发展的精神指引。多年来,中国女性在这一精神的指引下,不断提升文化素质、强化创新意识、拓宽视野,与时俱进地塑造了崭新的社会形象。可以说,当代中国女性的发展历程,就是女性发扬“四自”精神、不断进取的过程。

时隔26年,本次大会面向湖南三千五百万妇女发出“践行‘四自’精神”的号召,这既是对弘扬“四自”精神的传承,又是对其精神实质的丰富和补充。明代哲学家王阳明先生主张“知行合一,知中有行,行中有知”,说到底就是两个字——践行。当前,湖南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小康建设、深化改革、依法治省正在全面推进,需要广泛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尤其需要全省妇女知行合一,切实践行“四自”精神,奉献自己的聪明才干,真正为建设美丽湖南贡献力量。

建设美丽湖南,站在女性角度,大会号召里提出“共建”二字,涵盖了两个层面的意义和要求。首先,“共建”是指全省妇女共同成长,团结奋进;更重要的是,“共建”是指男女携手,并驾齐驱。呼吁大家齐心协力,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精彩生活,从更高层次更深意义上体现男女平等,展示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

党的十八大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进大会工作报告,充分说明性别意识已经逐渐进入决策主流。如何将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真正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广大妇女时刻从社会性别的自我认知入手,自觉践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积极大胆地与男性站在性别天平的两端,参与到经济、政治、文化、法制和生态文明等建设和发展中去。

“践行”、“共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背景下,这一倡导对各级妇联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使命。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创造性地当好妇女群众的代言人、贴心人、带头人,努力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社会进步。

对广大女性而言,这的确是个美好的时代。开放、平等的社会环境,为女性施展才华、建功立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包容、细腻、知性等女性特质越来越在各个领域得到重视。与此同时,这也是最有挑战的时代。社会对女性寄予了新的角色期待,而多重角色的冲突亦更为明显,由此对女性提出了更高的平衡艺术和技能要求。如何在建设美丽湖南的进程里完善自我,迎接挑战,建功立业,根本办法还是践行“四自”精神,将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融入到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争做文明湘女,齐创精彩生活,共建美好家园。

知而行之方为真知,行之有效始称远见。我们深信,三千五百万湖湘妇女一定会抓住机遇,身体力行,在全面建成小康湖南的伟大实践中再创可喜佳绩。

  湖南省第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 妇代会 凤网/今日女报 刘立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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