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声明

2017-08-01 阅读数 57091

2016年6月14日,一名女保洁员在湘熙水郡项目园区进行清洁服务时,与一业主发生冲突,并被该业主推搡导致骨折住院。2016年7月12日,《今日女报》第2652期A04版以《女保洁员上班时被业主推搡骨折算工伤吗》为题,对上述事件进行了报道。

报道中,按照受伤女保洁员的讲述,称其为“长沙江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后又按照其提供的电话,致电了该公司“刘姓经理”。后经调查,受伤女保洁员向记者提供的信息有误,其并非长沙江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而接受记者采访的“刘姓经理”也并非该公司刘经理。本报记者、编审在未严格把关的情况下即成版见报,并转发在本报旗下凤网,与新闻报道客观、公正的原则相违背,侵害了长沙江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刘经理的名誉权。对于本文造成的负面影响,本报特此向长沙江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刘经理以及广大读者致以诚挚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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