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母亲“夕阳恋”,将外公留下的房产出租,租金全给了“继子” 株洲娭毑一纸状书告亲儿:我爸的房子没你份

2019-10-16 阅读数 19388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9年时间,一晃而过。同在株洲市生活,章勇与古稀之年的老母亲蒋媚却从无往来——一套外公去世留下的房产、多年积累的房屋出租费、一笔不菲的拆迁款,这些钱带来的矛盾,成了母子俩决裂的导火索。

母亲将房屋出租,租金给了“外人”;儿子心有不甘,瞒着母亲提前收租……一怒之下,蒋媚竟将自己亲生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公证“父亲留下的遗产,儿子没份”。

蒋媚的官司胜诉了吗?这对母子冤家还能不能重归于好?近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来到株洲市茨菇塘司法所,了解这一起特殊的调解案。

 

母子反目打官司,因一笔“送人”的租金

章勇和蒋媚是家住株洲市X区的一对母子,原本关系和睦。可自2008年,一套蒋媚父亲去世后留下的房屋被出租后,两人就因租金问题爆发了矛盾,从此不再来往。

“他们母子已经9年没有相处过了。”株洲市荷塘区司法局茨菇塘司法所所长陈汉华是这场矛盾的见证者——由于母子反目,章勇和蒋媚曾两次对簿公堂。而陈汉华则负责为他们的矛盾进行司法调解。

“你外公生前留下的老房子你没份,所以拆迁所得的56.78万元补偿款不能分你一半!”蒋媚口中的“老房子”,是位于茨菇塘街道上月塘村的一间不到54平方米的房屋。早在2008年,蒋媚的父亲去世前,留下遗嘱表明“产权归女儿蒋媚和外孙章勇共同所有”。

那么,矛盾从何而来呢?

原来,老人去世后,闲置的老房子就被蒋媚以每月2000元的价格出租了。章勇从没有分到过租金。

本不该与母亲斤斤计较,可章勇在一次偶然机会中得知,母亲多年收租的这笔钱,竟全偷偷给了“夕阳恋”老伴的儿子。

章勇的父亲早年去世,自章勇成立三口之家后,蒋媚也认识了一个年纪相仿的老人周启鹏。他们两人公开恋爱,过起了“只同居不结婚”的日子。

“妈妈把房租费全给了没打结婚证的老伴的儿子,所以亲生儿子恼火了。”陈汉华说,在司法所存档的一份《人民调解调查》中记录:“章勇认为,房子是外公留给自己的,而外公生前并未享受过‘继子’(指周启鹏的儿子)的照顾。因此,不同意母亲将租金分给他人。”

 

争夺拆迁款,母子冷战9年再起争执

章勇将自己的看法告知母亲,谁知,母亲并不认可。于是,为了不让“肥水外流”,章勇决定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半租金——之后的两个月,他都会赶在房客交租前主动收租,再从租金里,分一半给母亲。

殊不知,这一举动反倒触怒了蒋媚。2009年2月,蒋媚分别以“老房遗嘱继承纠纷”和“老房租赁合同纠纷”为由,将亲生儿子章勇诉至法庭。

当时,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原房主遗嘱”和公证书等,二审判决章勇合法拥有老房的一半产权,且老房出租所得的钱,其拥有一半租金。

然而,赢了官司的章勇却败了亲情。蒋媚双双败诉后,每月都按时将一半房租汇至儿子的银行账户,但也是从这一天开始,蒋媚再也不接听儿子的电话,甚至,对儿子闭门不见。

再一次见面已然是9年后。

2018年2月,章勇与蒋媚又一次因老房子拆迁的问题闹上了司法所。这一次,老房子濒临拆迁,补偿金大约56.78万元。

蒋媚认为,这些年章勇并未尽到儿子赡养母亲的义务,如今得知房屋拆迁才会再见面,因此房子也没有儿子的份。另外,父亲在上海的公墓每年需要交纳一笔不少的管理费,补偿款几乎花掉了一半。如今,她自己身体不好,每月要服药治病,所以几乎没有剩余的欠款了。

一边是儿子的“心有不甘”,一边是母亲的“无可奈何”……这对母子还有机会重归于好吗?

为了帮助母子俩和好,陈汉华多次走访两人家中。蒋媚告知,之所以与儿子冷战9年,全因“心寒”——尽管知道父亲留下遗嘱,要分一半房产给儿子,收租的钱就要平分。但毕竟自己已开始“夕阳恋”,找到了新的伴侣,需要维护新一段家庭关系,“把租金给别人的儿子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毕竟我们没有结婚,只能花点钱来买一份家庭和谐。”

带着蒋媚的“肺腑之言”,陈汉华多次给章勇做思想工作。最终,母子就拆迁补偿款协商达成了一致——章勇分得24万元,其余32.78万元归蒋媚所有。同时,协议约定:“章勇应当履行对蒋媚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逢年过节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需上门看望。”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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