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眼时评:别让孩子溺死在“高大全”的英雄事迹里

2013-08-22 阅读数 351950

文/郭元鹏

8月2日,海原县李旺镇团庄村村民马天忠16岁的儿子马兴福和同学李杰为救落水同学杨秀平,不慎溺水身亡。当天,这三个孩子都没能从蓄水池中安然上岸。(8月21日《新消息报》)

想起去年发生在海南万宁市农村的一起悲剧,一名儿童溺水后,四名儿童奋勇相救全部身亡。对于这起事件,当地学校和媒体不是忙着总结教训,而是忙着号召孩子们学习英雄。想提一个问题让所有人思考:学习孩子的什么精神?是不怕死的精神吗?

两起救人的悲剧有共同点,他们都是孩子。还有,最终,他们都可能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小英雄”。

其实,要找到救人孩子溺亡的真正元凶也不难,是“英雄事迹”鼓励着孩子们义无反顾地走向了死亡,走向了另一个世界。

看到过一篇新加坡对于见义勇为的规定,大体意思有如下几点:一是在别人遇到危险时,如果有施救能力没有出手,将在诚信体系里降级;二是少年儿童、体弱老人在遇到别人危机的时刻,要选择最适宜的营救办法,简单施救或向就近人员、有关组织求援;三是相关组织要加强自救和他救知识普及。

在我们国家,我们听到的和看到的都是见义勇为的高大形象。曾经在一个地方的报纸上看到过一则《5岁儿童勇救9岁落水儿童》的报道,说是9岁儿童被救了,5岁儿童牺牲了,最后还被追认为革命烈士。还有儿童智斗劫匪,儿童勇擒小偷等等类型的报道见诸媒体。暂且不说这些事情的可信度,就当他是真的。我想知道一个几岁的没有救人能力的孩子怎么来的救人勇气。答案只有一个,是学校的教育和社会的氛围。老师在课上讲的是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媒体上说的是见危施救的高大形象,说的是见危不救的龌龊行径。而对于救人者的自身能力从来不考虑。至于救人和自救知识普及更是少的可怜。

我绝不反对从小就对孩子进行见义勇为教育和灌输,但更该让孩子们知道什么叫量力而为。如果这些救人的孩子知道什么是理性救人,还会有悲剧吗?但愿今后不会再见到这样的英雄!

别让孩子溺死在“高大全”的英雄事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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