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报告称超半数被访者赞同男女同龄退休

2011-03-31 阅读数 312826

男女同龄退休问题已呼吁多年。

  但是,当妇女组织、妇女权益保障者向相关决策部门提出男女同龄退休的要求时,回答常常是“大部分妇女自己不同意男女同龄退休”。

  到底哪些人主张男女同龄退休?哪些人不同意男女同龄退休?原因何在?不同性别、不同身份的人对退休年龄的想法和需求到底是什么?

  3月29日,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和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在北京发布《退休年龄问题研究报告》,回应了上述问题。此项调查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的方法,2010年9月初在黑龙江、江苏、江西和四川四省同时发放调查问卷,共计4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188份。报告起草者期望,能为退休政策的修改和完善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

  5成以上被访者认为差别年龄退休不合理

  调查报告显示,对现行职工差别年龄退休政策,有51.1%的被访者认为“不合理”,尽管女工人认为“不合理”的比例最低,但也达到36%。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刘伯红认为,说明有相当数量的女工已不认同现行退休政策的年龄规定。

  调查报告中提到,对于男女工人同龄退休,有平均58.1%的人持同意的态度,其中有69.0%的女干部、60.6%的女技术人员、48.4%的女工人和52.5%的男性。对于男女干部同龄退休,有平均66.8%的人持同意的态度,其中有74.5%的女干部、70.6%的女技术人员、56.4%的女工人和62.8%的男性。

  到底是谁不同意同龄退休?

  调查报告显示,平均41.2%的人不同意男女工人同龄退休,其中有30.7%的女干部、38.7%女技术人员、50.6%的女工人和46.8%的男性。从主体方面说,有略高于一半的女工人不同意同龄退休。

  调查报告显示,有平均31.9%的人不同意男女干部同龄退休,其中有25.0%的女干部、28.3%的女技术人员、41.1%的女工人和35.8%的男性。从主体方面看,女干部和女科技人员更支持同龄退休。

 

  经济因素是影响退休年龄看法的关键因素

  尽管影响人们选择提前或推迟退休年龄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调查显示,经济因素无疑是至关重要的。无论是部分女干部、女技术人员希望同龄退休,还是部分女工人愿意提前退休,其根本原因均与经济因素密切相关。

  “在本次调查的座谈中我们发现,某市2010年9月的月最低平均工资为960元,但该市月最低退休金为1150元。”刘伯红介绍,企业效益低下的女工人提前退休甚至能够拿到比在职工资还多的退休金。

  参加此次调查的专家认为,在一定意义上说,部分人“不同意”同龄退休,是社会生产力发展不高,劳动者没有享受体面劳动,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社会全体成员不能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并平等分享社会发展成果,迫使一部分人不得不把“提前退休”当做其工作和生活的“权宜之计”。

  “政策制定者不应该把这种社会发展水平不高和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无奈之举’,当成部分工人或女工人群体的‘自愿选择’。”一位与会专家说。

  制定退休政策应更有层次

  调查报告认为,鉴于女性中存在着不同阶层,有不同的利益需求和生存状况,需要对女性整体的平等权利和不同阶层的特殊需求均加以考量,还要考虑男性的意愿和需求。现有的退休年龄的改进应有针对性的循序渐进地进行。

  针对不同人群进行不同的制度设计方面,课题组建议,首先,改进现有的女干部(含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年龄:“男女干部(含专业技术人员)法定60岁退休,但在满一定工龄(25年或30年)的前提下,男女干部都可以自主选择提前退休。”

  “即在保障平等权利的前提下,实行‘弹性退休’政策。”刘伯红说,这样的规定,既保障了男女劳动者平等的权利,又赋予了男女劳动者平等选择的权利。

  课题组认为,对女工人退休年龄应适度放开。考虑到目前中国社会复杂的经济背景和社会背景,对男女工人退休年龄实行适度放开的弹性退休制度。即“男工人60岁,女工人可以延长到55岁退休,但是满一定工龄后,男女工人都可以自主选择提前退休”和“根据工种和劳动强度确定退休年龄”。

  针对女工人“无奈的选择”,课题组建议,应创造平等就业的工作环境。政府和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生活权利,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让劳动者有尊严的、体面地生活和劳动。此外,要消除工作场所的性别歧视。关注和满足有家庭责任的男女劳动者平衡工作与家庭的现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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