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女性喜盼“痛经假” 男士高呼“不平等”

2010-01-20 阅读数 302103

  电视广告里,S.H.E三个小姑娘半害羞状地说着“那个不痛,月月轻松”;电视机外,在杭州曙光路一家公司上班的姑娘小马捂着肚子在床上直打滚。

  每个月的这个时候,小马的内心要多纠结就有多纠结,无奈之下只能给领导拨电话:“‘大姨妈’来了,疼得不行,今天请个假。”好在领导也是女性同胞,通情达理开了绿灯。如果换作男上司,还真难启齿。

  不过,最近小马听说《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修订已列入国务院法制办的议事日程,修订草案中有这么一条,月经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一些禁忌从事的劳动,还有专家建议可休“痛经假”。

  小马也在杭州本地论坛上看到了一些盼望痛经假的讨论帖。小马把消息在办公室里一公布,立马引起了全方位高度关注,甚至在男女同事之间引发了一场激烈辩论。

  女同事:举双手双脚赞成

  “小春子”还是未成家的姑娘,她举双手双脚赞成:“这个规定太棒了。”

  “小春子”曾深受其苦。“以前单位的领导是个男的,每月痛得死去活来都得强忍着上班。想请假?算了吧。对着40来岁的男上司,这理由怎么说得出口啊。”

  陈姐没那么多顾忌。“有什么不好说的呀,痛得受不了就请呗,我一般直接请假!”

  她的理由也很充分:“自己难受不说,还直接影响情绪,上了班办事效率也极其低下,对他人的态度也难控制,阴晴不定,弄不好还坏了同事感情,不如干脆放假休息,利人利己啊。”

  男同事:大呼“男女不平等”

  单身男小张有点不服气:“什么,怎么回事,你们又有假可以休啊?”

  小张说,每年的三八节就是特别为妇女设计的,那一天女人们都出去玩了,男人们只能眼巴巴看着。加上产假、哺乳假,女性的福利已经不少了,怎么还有“特殊照顾”啊?“那是不是我们男生也应该有个‘××疼’的假,以示男女平等?”

  李师傅忍不住又摆出了他的“大男人”作风:“不就肚子疼这么点小事,至于吗?也没见我老婆‘老朋友’来的时候有什么特别。”李师傅又在想当年了:现在的女孩太娇气了,我们那个年代好像也没拿“痛经”说事儿。

  另外,李师傅还提出了疑问:肚子是你的,别人凭什么确定你是不是真的痛?

  “李老师,那就是你的不对了。”一直未作声的已婚小男人小朱终于说话了,“女生的这个问题,我们是可以理解的。身体不舒服,我们也是要照顾的。什么是男人啊,就是要知道心疼女人。”

  不过,紧接着小朱话锋一转:“专门为了这个事儿,享受名正言顺的带薪休假似乎就有点过了。那我们男同胞不是特委屈么,我太委屈了……”

  搞笑预测:测谎仪必定大卖

  关于“痛经假”这事,杭州的本地论坛上也有人发帖子议论。

  网友“树上的风”预测:这“痛经”休假一旦真的推行,用来测谎的仪器必将热销。凡是用人单位,不管是机关学校还是工厂商店,必定要用,至少一台。嘿嘿,生产测谎仪的厂家经销商都要一夜暴富咯!

  我还预见,每个月都有那么一天,女同胞们红着脸,站在领导面前,对着测谎仪,羞答答地回答问题……

  网友“迷你兔”:测谎仪有啥用,应该发明个测痛仪,显示疼痛指数,列个标准,疼痛指数多少可以休息,休息几天。

  网友“水鱼”:此假一实行,会不会有更多企业在招聘时就将女性拒之门外?当然是拐弯抹角而非明目张胆。

  政策背景

  去年,国务院法制办曾召开过专家座谈会。有专家提议,女职工因为痛经无法正常工作,有医生证明的,休1~2天病假。

  《日本劳动标准法》第67条规定,女性在经期苦痛或工作对女性行经有妨碍要求经期假时,雇主不得继续使其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曾建议经期休假权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职业女性经期休假时间。

  《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确经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痛经可休假1至2天。

  江西省有规定:对从事低温、冷水、野外、室外流动性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给予休假2-3天。

  痛经假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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