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犯先后坐牢10年 出狱后每周作案1次被抓

2008-08-13 阅读数 391264

云网8月12日报道“救命啊!”4月15日晚,一声尖厉的叫喊声打破昆明市赵家堆的宁静,一个黑影从一出租房跑走。受害人小兰经过拼命反抗,终于免遭侵害。7月19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落网。经警方调查,刘某竟是一系列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而据刘某交代,使他走上犯罪道路的竟是上初中偶然看的黄色录象。8月8日,在警方的押解下,犯罪嫌疑人刘某指认了作案现场。

受害人激烈反抗系列强奸案嫌犯现身今年4月15日晚,一男子潜入昆明市赵家堆一出租房,试图对单身女性小兰实施强奸,由于小兰拼命反抗和房东及时发现报警,男子作案未遂仓皇逃跑。2007年7月以来,昆明市内就多次发生作案手法类似的强奸案,受害人多为居住在城乡结合部的外来务工女性。

一系列强奸案引起昆明警方和昆明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今年2月,昆明警方成立专案组。办案民警根据发生在昆明市沙坝营发生的一起强奸案,确定两案为一人所为。而昆明市西山区、盘龙区、官渡区警方都发生类似案情,经过DNA检测,多起案件合并处理侦察,犯罪嫌疑人刘某逐渐走近警方的视线。经过一系列监控、排查,7月19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昆明市小菜园附近一网吧被五华警方抓获。经过调查,犯罪嫌疑人刘某,今年30岁,昭通市彝良县人。民警发现他曾因犯强奸罪两次被判刑,第一次被判了4年徒刑,刚被释放不久,又犯下多起强奸案,被判6年徒刑。

连续审讯33小时交代黄色录像惹的祸

据刘某交代,他实施强奸主要是为了满足自己变态心理的需要。刘某的心理问题确实令人匪夷所思,被警方抓获之后,连续审讯33小时他才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心理素质之好,警方也颇感意外。

刘某交代,1991年,当时他上初中二年级,一次偶然的机会看了黄色录像蠢蠢欲动,之后,他越陷越深,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据丰宁派出所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某2007年7月16日刑满释放,一直没有固定工作,偷自行车、倒卖“黑车”、对年轻女性实施侵害时顺便抢夺钱物就成了他主要的经济来源。刘某选择的作案对象多为身高1.6米以下、体型娇小的年轻女性。作案前,一般使用尾随受害人、踩点的手段,然后假装敲门找人、撬窗户等方式,入室后用掐脖等暴力胁迫手段实施犯罪行为。作案时间一般在14时至上22时之间,被他侵害过的女性,最小的年龄仅16岁。

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他不清楚被他侵害过的女性有多少,只记得大概每周作案一次。这些受害者中,警方估计只有不到三分之二的会报案。在刘某造成的这一模糊数据的背后,留给受害人的却是一生的阴影。受害人小米,惨遭刘某强奸,其男朋友知道情况后,提出分手,双重打击下,小米回到老家,很快嫁给一个自己并不爱的人。

丰宁派出所民警提醒外来务工的年轻女性,尤其是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居住的,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如果发现可疑情况或者遭到暴力侵害,一定要及时拨打报警服务热线8339110。(本文涉及人物均为化名)生活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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